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09 17:27:11
【推荐】工作方案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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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减轻高额费用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20xx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最低不少于50%;通过紧密衔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减少参合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二、承办机构与筹资标准

(一)确定承办商业保险公司。20xx年综合考虑商业保险公司管理承办能力、医疗管控能力、信息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人均筹资标准、盈利率、承办连续性等因素,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本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并与之签订20xx年度承办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效期1年。

(二)确定人均筹资标准。20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25元。

(三)确定盈利率。遵循“保本微利”原则,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执行2%。

三、基金管理

(一)基金用途。大病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比例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二)基金账户。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业务须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每季度首月5日前,商业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内容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送上季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情况。

(三)基金拨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人均筹资标准25元*参合人数),由县财政部门按季度从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拨付至商业保险公司收入账户。拨付时间为每季度的第1个月份,每季度拨付额为大病保险合同约定额的1/4。

(四)基金结算。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合同年度基金结算。原则上应在参合年度次年3月份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县财政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大病保险资金进行年度审计清算,在4月底之前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1.提取盈利。在一个合同年度内,承办商业保险公司首先按照本县大病保险专项基金预算总额×盈利率预算提取盈利部分,提取盈利部分后的专项基金数额作为盈亏结算的基数(利息不计入基数)。

2.结余返还。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有结余,结余部分于4月底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如有超支,从下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中追加。

3.风险分担。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款后,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按70%、30%比例分担,并在合同中约定。

四、补偿办法与标准

(一)计算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参合年度,参合农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时间与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规定一致。

计算公式: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住院及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不合规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

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可以单次住院计算,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累加计算。按病种付费病种住院患者,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实际住院医药费用-患者自付费用。

(二)大病保险不合规费用范围。下列医药费用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不合规费用范围:

1.在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6.单价(计价单位:支、瓶、盒)超过1万元的药品,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药品按照(1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7.单价(最小使用计价单位)超过3万元的医用材料,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医用材料按照(3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8.临床使用第三类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除外)的费用。

9.参合年度累计住院日达到150天,从第15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跨150天与151天的当次住院,按照日均住院费用划分150天之前、之后费用)。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脑瘫康复治疗患者住院除外。

10.同时超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xx年版)》与《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11.超出《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大病保险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12.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13.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各类非功能性整形与美容、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出国和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

14.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患者的医药费用。

(三)起付线。遵循“尽力保障”原则,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

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计算(即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困难群体对象范围按省政府或省级民政、扶贫等部门规定执行。持有规定的困难群体证件的参合患者(以持证为准)方可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标准。县合管中心应建立困难群体数据库并与新农合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 ……此处隐藏9877个字……限责任公司

1.9监理单位:武汉市青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蓝图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督促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

3.2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和制度;监督专职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3.4参与设计图纸交底、会审,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3.5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控制,严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

3.6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组织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参与竣工验收;

3.7督促、审查承包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3.8严格计量和工程款签证,控制工程投资;

3.9对施工合同实施严格管理(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与延误的处理;合同争议的调解;合同解除等);

3.10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及时检查、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问题;

3.11编写监理月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进展报告;

3.12按归档要求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资料;

3.13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

四、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

4.2工期控制目标: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工期为准。

4.3造价控制目标:本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的工程承包合同造价。

4.4安全控制目标:零重大事故,零火灾,最低轻伤率。

五、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2)《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城乡建设部分》20xx年版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

(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141-20xx

(5)《埋地聚乙烯给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01-20xx

(6)《给水聚乙烯管材标准》GB-T13663-20xx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6-99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xx

(9)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10)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

(11)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

(12)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

(13)工程例会记录、变更商洽记录和其它资料。

六、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一)人员构成表(见附表1)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制定监理的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切实履行合同。

制定检查验收程序,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规范性和针对性,不搞随意性;坚持安全标准;坚持安全预控、过程监控,复核验收相结合。深入现场热情服务,监帮结合,帮助施工单位改进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监理组对内部建立技术业务学习、交流制度,填写安全监理日记,提供安全月报,整理例会记录和往来信涵,对安全监理工作每月小结,阶段评估,定期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施工前,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同时了解该工序的施工人员配备、安全总交底、技术交底的落实,无施工方案或准备工作不完善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继续进行检查,若措施不落实,做法不符合规范既提出整改,以利其完善。

八、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安全管理任务

工程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程安全管理的内容

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3作业环境的防护。

(三)工程安全管理的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关键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按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9、安全管理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

(四)本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具体措施;

5、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责令停工整顿工作。

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标化管理;

(二)在监理工作中,监督承包单位做好临时设施的布置,材料的堆放,临时道路的硬化,施工区的绿化美化,同时要求在沿路的施工围墙上设置标图、标识,布置一定数量的宣传标语,体现工程的气氛;

(三)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临时围墙,并要求承包单位设专人负责场地清洁;

(四)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将严格执行杭州市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尽可能控制噪音和光污染;

(五)加强宣传教育,使所有工程人员遵守公共道德准则,遵纪守法,人人争当文明职工;

(六)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时要严格把关有无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

(七)作业现场要求保持清洁整齐,进场材料、不同状态材料进行分类标识并堆放整齐,力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要求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场地的排水、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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